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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法十週年徵文優秀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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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法是爲了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6年10月31日通過,今年是反洗錢法通過的第十年,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分享的2篇反洗錢法十週年徵文優秀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歡迎瀏覽!

反洗錢法十週年徵文優秀範文

反洗錢法十週年徵文優秀範文一:

反洗錢工作在當今複雜的金融和社會環境下是一項重要而艱鉅的工作,做好反洗錢工作是國家利益和人民羣衆根本客觀要求,是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及金融穩定的需要,也是保證信譽支付的穩定。

一、基層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金融機構經營行爲不規範。

隨着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機構經營主體多元化趨勢更加明顯,競爭日益加劇,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始終是金融機構的目標,基層金融機構表現尤其突出。隨着衆多金融機構在基層設點運營,地方同業競爭日趨激烈。金融機構迫於外部競爭和內部考覈的壓力,爲了更多爭取客戶資源,不同程度地採取放寬開戶條件、直接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放鬆現金管理、簡化審覈手續等手段來吸引客戶,爭取存款,拓展業務。在此情況下,基層金融機構容易放鬆對客戶身份的識別,忽略對大額資金來源的甄別和審查,甚至明知資金來源有問題,爲防止客戶流失,以犧牲原則爲代價,給客戶出主意、想辦法,違規處理業務,埋下風險隱患,給有效預防和查處洗錢活動人爲設置障礙,不利於反洗錢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對反洗錢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

一是反洗錢意識淡薄,內控制度流於形式。反洗錢內控制度在基層金融機構不能得到有效執行,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把開展反洗錢工作片面地認爲是加強對客戶的審查以及對業務的束縛,不利於穩定客戶和吸收存款,容易導致反洗錢工作只做表面文章。二是基層金融機構囿於經營成本和人員條件,難以按規定建立健全組織機構、配備相應崗位人員,一人多崗、違規兼崗現象比較普遍,職責不清,責任不明,反洗錢的各項制度難以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有效貫徹落實。三是認識不到位。基層金融機構認爲洗錢應是大城市的工作,與基層無關,在基層開展反洗錢工作成本過高,意義不大,反洗錢工作未能有效納入績效考覈,加之人民銀行對基層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較少。因此,基層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逐步形成不肯爲甚至不願爲的觀念。

(三)基層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反洗錢素質低,影響反洗錢工作的開展。

基層金融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相對偏低,與反洗錢工作的要求存在較大差距,警惕性差,缺乏對洗錢行爲的分析、甄別能力和技能,不能夠及時發現、遏制可疑的資金交易或關聯交易,極易被洗錢犯罪分子所利用。此外,部分從業人員政策水平偏低、法制觀念較差、業務處理隨意性較大,爲了競爭不惜違規、違紀甚至違法開展業務,給洗錢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機。

(四)科技監測網絡建設遲滯,反洗錢技術手段落後。

偏遠地區基層金融機構交易信息不能全部納入反洗錢系統,僅依靠傳統的手工方式統計上報,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錯多,漏報、遲報現象難免,對異常支付交易不能及時地監測、記錄、分析和報告。

(五)監管薄弱。

目前,我國的反洗錢工作與發達國家比較仍處於相對落後階段,基層人民銀行對基層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監管更加薄弱,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少,崗位多。目前,基層人民銀行的反洗錢工作由綜合業務部負責,同時,綜合業務部承擔着國庫覈算、財務會計、賬戶管理、支付結算、貨幣發行、支票影像等多項工作,負責反洗錢工作的人員要兼任多個會計崗位,反洗錢組織機構不獨立,工作人員少,反洗錢人員不能深入金融機構進行調研、執法檢查等工作,難以滿足反洗錢工作的實際需要。二是素質低,履職能力差。在基層人民銀行,人員業務素質整體較低,年齡偏大,有些會計人員是在縣支行發行庫撤銷後轉入現崗位,沒有經過學習和專業培訓,只能是按領導佈置幹什麼、怎樣幹,機械操作,不知緣由,履職能力很差。三是監管力度不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規定,基層人民銀行對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的金融機構無權進行行政處罰,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層人民銀行的監管力度,個別基層人民銀行對反洗錢工作存在應付思想,缺乏工作主動性,監管乏力,對基層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監管缺失,使基層金融機構遊離於人民銀行反洗錢監管範疇之外。

二、完善基層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監管,促進基層金融機構內控制度的落實。

基層人民銀行反洗錢人員要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明確自身監管職責,決不能因爲沒有處罰權就放鬆對金融機構的監管。相反,要充分利用各種監管措施,加大監管力度。對無法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的金融機構,要加大非現場監管,通過電話詢問、書面詢問、走訪金融機構、約見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談話等各種非現場監管措施,促進基層金融機構嚴格落實各項反洗錢內控制度;發現金融機構在反洗錢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應及時發出《反洗錢非現場監管意見書》,進行風險提示,要求其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在現場執法檢查中,基層人民銀行發現被查單位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爲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人民銀行規章規定的,應及時將現場檢查取得的全部材料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上一級分支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後續處理。

(二)加強反洗錢宣傳,摒棄城鄉差別。

充分利用基層金融機構點多面廣的優勢,將反洗錢知識的宣傳逐步延伸到基層,延伸到偏遠地區,使大家認識到洗錢犯罪就存在於我們身邊,特別是農村作爲反洗錢的前沿關口,起着重要的作用,要教育、動員廣大的農民朋友積極參與到反洗錢工作中來,提高他們的防範能力,謹防貪圖蠅頭小利而出租、出借賬戶,套取資金,被洗錢犯罪分子利用,在認知度提高的基礎上,積極主動地配合金融機構做好反洗錢工作。

(三)從培訓入手,提高基層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素質。

一是基層人民銀行要經常性地採取現場指導、集中培訓等方式,送“法”上門,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和偏遠地區金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工作人員反洗錢技能。二是各金融機構內部要通過異地輪崗、城鄉交流等多種形式,強化對基層機構人員素質的培養,加強內部監督,進一步明確基層金融機構人員職責,嚴格各項內控制度的落實,規範業務操作流程,防範洗錢風險。

(四)加強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充分發揮監管合力作用。

人民銀行要發揮反洗錢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建立起與工商、稅務、銀監、財政、公安、紀檢等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儘快實現各部門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同時,人民銀行內部反洗錢部門要加強與支付結算、徵信、現金管理等職能科室之間的聯繫,互通信息,將反洗錢工作與賬戶、人民幣、徵信管理等職能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加強賬戶、徵信管理,規範賬戶開立和使用,確保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有效實施;適應基層金融機構的實際,將管理的重點放在大額現金的存取上,嚴格基層金融機構大額現金的審查、登記制度。

反洗錢法十週年徵文優秀範文二:

隨着當今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科技不斷的進步,洗錢犯罪種類與洗錢隱蔽多樣化,作爲郵政儲蓄銀行的我們戰鬥在金融機構第一線,有責任對反洗錢工作高度重視,應積極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等各種法律法規,杜絕一切洗錢犯罪有機可乘。結合戰鬥在郵政儲蓄銀行一線實際情況,開展有效的反洗錢工作,進行探討與彙報。

一、反洗錢對社會的危害及反洗錢的概念

由於郵政儲蓄銀行剛成立不久,針對反洗錢工作還模糊不清。首先,要清楚洗錢是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爲,不僅破壞經濟活動的公平公正原則,破壞市場經濟有序競爭,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和正常運行,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而且洗錢活動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貪污腐敗和偷稅漏稅等嚴重刑事犯罪相聯繫。還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其次,我們要了解什麼是反洗錢?反洗錢是指爲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爲。然後,爲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維護社會公正和市場競爭,打擊腐敗等經濟犯罪。

二、郵政儲蓄銀行主要業務與反洗錢工作存在的問題

目前郵政儲蓄銀行主要業務有: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活期儲蓄、定活兩便、存本取息、個人通知存款,其中,活期儲蓄全國聯網,通存通兌。郵政儲蓄中間業務。包括代發工資、養老金:代理保險、國債、基金銷售;代收費業務。郵政儲蓄借記卡。具有存款、取款、轉帳、借記功能,可在全國各家商業銀行ATM機上進行交易。郵政匯兌業務;可實現異地同業資金匯兌。

郵政儲蓄銀行反洗錢存在問題:

(一)郵政儲蓄銀行剛成立不久,人員受限制,而《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九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工作機構或者指定其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並且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由於人手更加緊張,郵政儲蓄銀行就無法成立專職的反洗錢機構,也無法將反洗錢職責分解到各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加之反洗錢管理人員、經辦人員都是兼職,在原有的工作沒減少的情況又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形成顧了一頭顧不了另一頭的局面,因此反洗錢工作有些力不從心,監控不到位。對反洗錢工作難以有效控制。

(二)目前商業銀行競爭激烈,爲了業務發展各家銀行都在大力搶奪客戶資源,而洗錢的客戶一般都有大量的資金交易,銀行原則上是不會拒絕這樣客戶開戶的,還有一些銀行在一線營銷時就沒有一點反洗錢意識,也就不可能對客戶“刨根問底”式的詢問、調查了。而作爲郵政儲蓄銀行一線臨櫃人員可能是與洗錢犯罪等違法犯罪分子首要接觸的對象,因此我們一線臨櫃人員對反洗錢職責的程度以及預防和控制反洗錢活動極爲重要。而我們郵政儲蓄銀行的一線臨櫃人員無反洗錢經驗,對識別客戶風險也不足,像開立假賬戶現象,用假身份證開立賬戶、以他人身份證開立賬戶、用親屬用子女姓名開立匿名賬戶的;還有我們上級相關部門不重視,對反洗錢培訓的力度也不夠,培訓出於形式,走過場,從而造成一線臨櫃人員無法很好的甄別哪個客戶、哪個客戶的帳戶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執行反洗錢的工作效果也就不佳。

(三)反洗錢意識薄弱;由於對反洗錢重視不夠,認識不足,導致像大額支取或頻繁轉賬風險,在帳戶內進行大金額轉入、轉出,短時間內賬戶資金頻繁進出的,大金額存取款,大金額存,小金額取,以達到化整爲零的目的,還有長期不動賬戶突然激活,異地進行交易等形式從事洗錢活動的就沒有引起臨櫃人員的警惕。

三、加大人民羣衆力量宣傳反洗錢力度、優化反洗錢工作環境,提高郵政儲蓄銀行員工反洗錢的工作意識

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銀行工作人員和一個對金融知識不瞭解的客戶突然在大談反洗錢理論,顯然客戶是難以接受的。因爲客戶所生活的環境中沒有普及反洗錢知識的活動,並且從小學到大學日常的教育中,也沒有反洗錢知識的學習。況且我行在人流量大的地點、居民居住比較集中的地方、學校等地方用宣傳單、橫幅、大海報等積極向羣衆宣傳過,效果都不是很好,所以反洗錢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爲了反洗錢工作的順利進行,銀行必須重視反洗錢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工作。

反洗錢宣傳的重點應從人民羣衆的角度出發,洗錢是侵佔國家公共財物和個人私有財產、危害社會的公害,銀行需要人民羣衆的配合才能把反洗錢工作做好,才能保證人民羣衆的利益。宣傳方式以區域爲單位,一個區域內的幾家銀行一起合作進行反洗錢宣傳,這種合作宣傳的方式不但可以降低宣傳的成本,銀行間還可以進行反洗錢工作的經驗交流。同時,因爲公安機關、法院、工商局等政府機構在反洗錢方面經常需要銀行配合,那麼銀行也可以和政府機構合作宣傳,組織這樣的宣傳活動對洗錢的犯罪分子具有很大的威懾力。宣傳內容可以以圖片展示、幻燈片展示、紀錄片展示等等。同時也可以在現場發傳單。通過這樣貼近人們生活的宣傳,達到的效果是比較好的,人民羣衆在瞭解反洗錢的法律法規之後,會理解銀行的反洗錢工作。

爲了提高反洗錢工作在郵政儲蓄銀行有效執行,也要從最基本的根本做起:

(一)加強一線臨櫃人員反洗錢的培訓、工作意識,嚴格執行實名制制度,凡開立結算賬戶客戶都要進行聯網覈查,有效證件的識別,杜絕客戶資料不全、不真實、不準確、不合規。針對證件有誤的證件需登記並上報上級機構。

(二)加強帳戶管理力度,凡洗錢客戶一般都有大量現金與賬戶交易,一線臨櫃人員針對大額支取現金或頻繁轉賬交易的應引起高度視警惕,對於相關可疑的客戶帳戶要報告相關部門。

(三)加強監督檢查管理,成立反洗錢相關部門,責任明確到人。落實大額支付交易、可疑交易的採集、甄別、分析、上報等工作,並且要督促一線臨櫃人員對假證件開戶、大額支付、可疑支付交易等相關的登記。